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达州分所 (代理机构)公开采购 业务用车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
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采购限价 35.9 万元,该预算与供应商报价均包含车辆到交车地点的运费价及首保费用,不包含车辆购置税、上户费用、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费以及商业险费用等费用。该价格为采购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的固定不变价格。除公告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采购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外观及内饰要求 |
参数 |
1 |
大众 途昂2024款 530 V6 四驱龙耀版 |
1辆 |
黑色外观,黑色内饰 |
具体参数详见厂家标准 |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含)天内,交货地点为四川省达州市,不得交付库存车辆(指制造完成出厂后超过3个月以上仍未售出的车辆)。
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暂行规定》上备案的车辆。在交易全过程,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基本情况。
3、若供应商出现供货延期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延期达至15天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至20天,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4、车辆交付完毕后7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产品的,视同已验收合格。
5、供应商应将提供车辆质量合格证书、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证件资料必须齐全,无任何缺陷隐患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车辆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必须负责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还应为采购人提供随车设施标准配件。
6、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整车质保期为3年或者10万公里;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8、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付清。
9、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均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或经过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为工信部颁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公告产品;(2)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完好无损,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为其提供相关上户资料,确保能在当地车管部门上牌。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首次公告期为 5 天(包含3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 ******有限公司 (采购人)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5 天。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index)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大写: 伍仟元 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特定资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接受转包。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本次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 ******有限公司 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送货时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车辆配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车辆调试。
送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
(三) 验收标准:
1、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文件及承诺、大众车辆出厂的执行标准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约定的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人在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4、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在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可无条件更换车辆。更换时间计入货物交付时间内。如更换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款已支付将退还采购人。
(四)价款结算
签订采购合同后,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车辆抵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资料(如完整有效的汽车统一销售发票等)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七、售后服务事宜
(一)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缴纳询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因操作不当造成保证金缴纳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3.供应商在平台缴纳的每一笔费用对应一个交款子账户,每笔费用对应的交款子账户皆不同,转款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的子账户信息转账,若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该笔费用缴纳不成功。若在费用交纳的规定时间内,仍有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意向,请重新正确填写交款子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4.查询缴纳子账户信息:交纳相关费用后,供应商应在【投标业务管理】-【子账户查看】中查询已生成的子账户明细,查看账目款项的缴纳状态,确保项目保证金正确交纳。(二)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人民币¥4000.00 ,由中标方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出的《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
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公告的相关附件。
十、报名
报名地址:******/#/purchase/index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采购人:******有限公司
2024年 06 月 25 日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达州分所
2024年 0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