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文件的要求,蒲都高速高速公路总承包指挥部于2024年9月25组织召开了成都经济区************************************************************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会议前对项目各项设施进行了现场勘察;会议中对各项措施布设合理性及统计实际工程量与水保报告进行对比讨论,经讨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量均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各项措施布设合理,未发现水土流失事件,未对周边环境及第三人产生影响,对工程运行及管理无影响。后续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文军 ******
******有限公司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宗文 ******
附件1 验收鉴定书.pdf附件2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蒲江至都江堰段监测总结报告.pdf附件3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蒲江至都江堰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