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有限公司,水土************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境内,涉及德阳市中江县,绵阳市三台县,遂宁市射洪县、大英县,共三市四县,项目线路全长83.032千米;设计速度100千米每小时,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共设置桥梁46座,隧道13座,互通式立交8处,分离式立交2座,天桥13座,渡槽15座,设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7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1处。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改移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永久建构筑物和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道路、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施工临时设施组成。工程于2020年3月开工,2023年4月完工,总工期为38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完成了《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批稿)》。2023年4月26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许可决〔2023〕72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截排水沟、沉沙池、骨架护坡、喷播植草、栽植乔灌木、撒播灌草、临时拦挡、覆盖等。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306.5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基本一致。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基本一致。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监测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编制完成《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高岩 ******)
监督电话:四川省水利厅 028-******
3.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2.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1.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