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按照《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非基本建设和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巾支委〔2023〕1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了******************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纪检工作人员反映。公示结束后,正式比选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入选机构。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纪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杜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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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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