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有限公司金博锐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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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有限公司金博锐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4〕304号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