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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二、三标段(二次)(2408-410323-04-01-271690)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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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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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二、三标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二、三标段(二次)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32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2024)0006号

项目代码:2408-410323-04-01-271690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1元;其中二标段马头村通村组道路:909029.66元;三标段包沟村通组入户道路: 314642.35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2024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二、三标段(二次),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马头村通村组道路、包沟村通组入户道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新安县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信誉要求: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黑名单) 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址:新安县五头镇

人:肖女士

 话:******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10米

联系人:李晓菲

电话:******    

邮箱:******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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