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提问情况,现作如下答疑:
提问:招标公告3.1.7条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间要求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为202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后不一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是否应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请明确。
回答: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故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以招标公告3.1.7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二、其余不变。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