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川滇黔现代公路物流港)A区四期B4-1-11号 | 381,140.00元 | 食材(干货、蔬菜、调味品)(百分比):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蔬菜 | 食材(干货、蔬菜、调味品) | 臣世 | 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提供 | 1(批) | 381,14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晓明、钟世权、罗江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志宏;联系电话:******。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叙永县黄坭镇文昌社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1号楼12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双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