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尕多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壤塘县尕多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投标人无须提供已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①“******7359太阳能道路照明灯(单臂灯) H=9米 (IP65) ”及②“******7******委员会亦无须对上述要求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予变动。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