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委托招商运营服务[项目编号:GZJSJ-C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20- ******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宁西工业园市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 17 日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委托招商运营服务[项目编号:GZJSJ-CG-******]******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现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 至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不排序)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20- ******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宁西工业园市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