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
- 1.1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航资产关于东航股份四川分公司及东航设备纯电动中型客车(8-10座)采购项目
- 1.2 标段名称: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3 标段号: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 货物名称:四川分公司纯电动中型客车、主要规格:乘客座位数8-10座之间(内外场双牌)、参考数量:1辆、交货地:东航股份四川分公司指定地点 (成都双流机场) 货物名称:东航设备(股份地服部)纯电动中型客车、主要规格:上海虹桥:乘客座位数8-10座,内场牌照、参考数量:1辆、交货地:东航设备(股份地服部)指定地点(上海虹桥机场) 上述车辆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2个月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调试、培训及验收准备工作,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如果届时项目现场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接纳所供货物,则买方将会提前30天通知卖方延期交货,此时卖方应按买方通知中所明确的新的交货期要求安排运输和组织供货。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四川分公司纯电动中型客车:110万/辆(含税) 东航设备(股份地服部)纯电动中型客车:107万/辆(含税)
-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制造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代理商需承诺所投产品所有售后由制造商直接完成(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招标人任何采购方式下相应物资品类的采购活动,并且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如果出现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根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1.6 采购清单:
- 清单-2024-10-08 10:02:18-1 报名后查看
- 1.7 公司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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