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高滩镇马鹿村
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滩镇马鹿村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新建马鹿村委会W1ML马鹿村五组硬化路0.219公里。 | 项 | 1 |
采购项目类别:工程
(三)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三批交通专项资金17.0708万元。
最高限价(元):170708,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零柒佰零捌元整。
(四)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内容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高滩镇马鹿村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 在马鹿村五组硬化路0.219公里。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
★(二)商务要求
1.现场踏勘:本次竞谈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高滩镇马鹿村查看,现场查看联系人:村建办阳丹,联系电话:******。
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含项目建设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时间(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4.质保服务时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5.履行地点:邻水县高滩镇马鹿村
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工程合同价70%;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扣除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为1年,项目质保期到后如无质保问题1个月内申请拨付项目质保金(无息)。申请支付时必须提交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三)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包含公路工程)。
参加竞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含法人联系方式)、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7)提供公司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8)由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密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因可能第二轮现场报价,请投标单位携带公章。
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及报价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法及期限: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公告期内、2025年2月10日18时00分前发送邮件到******报名,邮件内容包含“XX公司报名参加高滩镇马鹿村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附件包含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子照片,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过期不予接受。
五、开标
1.报名供应商于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到邻水县高滩镇文化站二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报名资料,超过时间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谈。
2.现场拆封报名资料,审查资格材料并签字确认。
3.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现场提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按后附模板填写)。
4.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登记排序,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第一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止1家,则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选择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仍不止1家,则终止本次竞谈,流标。
六、其他事项
1.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金额的10%,******银行转账至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户名:******人民政府,账号:************3,******银行:******银行高滩支行。转账备注“高滩镇马鹿村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收取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承建方提出申请,携履约保证金缴纳原始票据至镇财政所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选金额的2%,******银行转账至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户名:邻******人民政府,账号:************3,******银行:******银行高滩支行。转账备注“高滩镇马鹿村2023年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收取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承建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原始票据至镇财政所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3.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采购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七、联系事项
******人民政府
联系人:衡老师
电 话:******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汉渝路456号
邻******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