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学院2024年度青年路校区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现作如下补充:
原比选公告第四条“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充公告第四条“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调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比选公告第五条“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需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类相关业务】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公司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
补充公告第五条“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比选公司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
原比选公告第六条“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为:
1、报价表(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统一格式,不能修改各分项参数及项目叙述并完整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总价或未按要求提供报价表,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公告“五、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5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补充公告第六条“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调整为:
1、报价表(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统一格式,不能修改各分项参数及项目叙述并完整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总价或未按要求提供报价表,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公告“五、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6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原比选公告第七条为,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7:00时。(其它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日期前为拟定参加本项比选各公司(企业)自行踏勘期,我院提供必要协助,未报名及未按要求报名公司无权参加本项目比选,禁止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报名、比选、中选资格。
******办公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公司委托经办人报名事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04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6、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竣工合格验收后,最终支付金额以审核结算价结算。
更正公告第七条“其他事项”调整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7:00时。(其它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日期前为拟定参加本项比选各公司(企业)自行踏勘期,我院提供必要协助,未报名及未按要求报名公司无权参加本项目比选,禁止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报名、比选、中选资格。
******办公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公司委托经办人报名事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04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6、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竣工合格验收后,最终支付金额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本项目第一次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学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