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御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御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ZCYT-******
三、项目简介
采购详情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至少具有1个正在履约期间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川招投标网(******/)、四川物业管理网******/News_List.php?tag=Property&theId=20发布。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8日;
上午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投标人采用现场获取方式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2网络获取:投标人按照报名介绍信(下载地址:******/s/1ZgNk3uBGM8PcycPHxk4Psg?pwd=zcyt)******,(邮件标题以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命名),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祥路169号2栋502室
注:本项目为线下开标、评审项目,供应商须提交投标文件至上述地点。
十、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苑街117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祥路169号2栋5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