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海口市3宗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报告于2024年10月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3宗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变更后土地用途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五源河片区XY******地块
调查结果表明,截止 2024 年 10 月,五源河片区 XY****** 地块土壤环境风险不符合规划用途相 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的可能性: ?低 ?较低。
理由如下: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实际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灌木林地、旱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其他草地、乔木林地、水田)、 空地、临时停车场、项目部板房等,现场踏勘无污染迹象,地块内 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进驻,不涉及工业污染源;也未曾用于土壤污 染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未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曾用于危 险废物仓储、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污泥或生活垃圾填埋、工业污水 灌溉、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 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为土路、草地、空地、项目部板房,均不 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 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优先监管地块和已知受污染建设用地,也 不曾用于危废、尾矿、工业污水或污泥排放、存放、处置;调查地 块周边 500 m 范围内历史至今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 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五源河片区 XY****** 地块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琼环土字〔2024〕3 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西海岸新区南片区C2301地块
截止2024年10月,西海岸新区南片区C2301地块土壤环境风险不符合规划用途相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的可能性低。理由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实际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荒地、临时施工便道、建材临时堆放区、菜地)、办公楼,现场踏勘无污染迹象,地块内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进驻,不涉及工业污染源;也未曾用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未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曾用于危险废物仓储、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污泥或生活垃圾填埋、工业污水灌溉、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
******居民区、荒地、道路,均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优先监管地块和已知受污染建设用地,也不曾用于危废、尾矿、工业污水或污泥排放、存放、处置;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至今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西海岸新区南片区C2301地块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JDHSN-A15地块
截止2024年10月,JDHSN-A15地块土壤环境风险不符合规划用途相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的可能性低,理由如下: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实际土地用途仅涉及农用地(养殖坑塘、其他草地、坑塘水面、土路),现场踏勘无污染迹象,地块内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进驻,不涉及工业污染源;也未曾用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未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曾用于危险废物仓储、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污泥或生活垃圾填埋、工业污水灌溉、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
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为坑塘水面、土路及其他草地,均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优先监管地块和已知受污染建设用地,也不曾用于危废、尾矿、工业污水或污泥排放、存放、处置;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至今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JDHSN-A15地块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