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自2023年1************办公室。
举报单位:中共盐源县纪委监委,盐源县派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及电话:杨阳,******,邮箱:******。
附件:1.1盐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印发公示材料)(1).pdf
2.附件2.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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