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达州市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达市妇发〔2023〕26号)要求,达州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创建工作,经县级初验、市级复验,******事务所等7个单位均按照要求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拟确定为达州市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现将创建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5@qq.com
序号 |
达州市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 |
1 |
******事务所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3 |
******街道庙沟河******委员会 |
4 |
宣汉县家庭教育促进会 |
5 |
******服务中心 |
6 |
******委员会 |
7 |
******委员会 |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2008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