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大渡口镇122个村民小组垃圾清运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JW-CG-******。
2.采购项目名称:大渡口镇122个村民小组垃圾清运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采购预算24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对大渡口镇辖区内122个村民小组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包括大渡口镇铜鼓村、凤凰湖村、银地村、民生村、双龙村、象鼻村、鹿羊村、太和村122个村民小组内垃圾分类亭、收集点生活垃圾的转运,保障各村民小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收集点卫生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五、邀请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4日0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通过网络获取(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联系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具备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接收时间
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 2 号福华大厦1403号。
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00)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华升宝龙广场3号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