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结算审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四川诺以信竞磋[2024]080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结算审核
三、项目控制价:基本审核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收费标准下浮65%作为项目最高限价。
四、项目简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本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3.拒绝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拒绝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迴龙路10号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邮 编:621000
项目咨询:王娟,0816—******
标书发售:刘莉,0816—******
一、项目编号:四川诺以信竞磋[2024]080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结算审核
三、项目控制价:基本审核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收费标准下浮65%作为项目最高限价。
四、项目简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本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3.拒绝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拒绝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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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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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邮 编:621000
项目咨询:王娟,0816—******
标书发售:刘莉,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