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纳溪区大渡口镇兴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J(2024)1010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纳溪区大渡口镇兴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本项目报名费及磋商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300元(报名费报名后不退,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二段H悦府8楼7777。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纳溪区大渡口镇兴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H悦府8楼7777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