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学院日常广告宣传品制作目录(必须完全满足)”填报“附件2:报价表(折扣率)”。
二、评选方法:
******学院日常广告宣传品制作目录(必须完全满足)”所列分项单价填报“附件2:报价表(折扣率)”,折扣率最低(最优惠)者中选。
三、最高限价:
比选公司所填报折扣率必须低于100%,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由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1.报价表。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4项)证明材料。
3.提供三人及以上项目制作团队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4.提供团队中1名及以上具有艺术类设计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明。
5.提供近三年来与雅安当地合作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案例的合作服务合同或制作协议复印件。
6.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5项资料,及未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6:30时(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3)禁止关联企业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爱企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5.比选时间为2024******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04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八、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院与中选供应商签定合同。费用按以下方法确定:我院“附件1”所列单价×实际制作数量后,各项费用相加之和×中选公司承诺统一折扣率=总结算费用。每次验收合格后,我院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该次费用。中选公司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批量供货,全面保障我院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2.履约时间:合同期限为一年。
九、其它约定:
中选公司在项目履约******学院及另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中选公司负全责,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院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