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位于湘西州花垣县龙潭镇青龙村,企业2007年开始生产,2013年停产,2013年12月被吊销营业执照。2018年1月,花垣县开展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立行立改行动”,要求关停所有的铅锌选矿厂,因此2018年本地块厂区建筑开始拆除,至2019年调查地块建筑物已拆除,并进行覆土绿化。
本项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采样点位,对项目地块内设置6个点,另外在场外设置1个对照点,合计7个土壤采集点位,共计8组土壤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8组土壤样品中45项基本项目及pH、锌、铊、石油烃(C10-C40)中共检出12项,其余37项监测项目均未检出。45项基本项目中除铅外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石油烃(C10-C40)满足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铊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本地块为重金属污染地块,超标因子为铅,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工矿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铅超出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点位有T3,点位超标率为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