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3]项批新1******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3]项批新166号、自发【2024】******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卫里路北段起于南岸新区外环路,向北跨越花海及釜溪河,止点接汇兴路与东城大街交叉口。建设内容包括起、终点交叉口改造,新建卫里路长约1140米,其中道路长364米,宽31米,桥梁长775米,宽31-34 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绿化等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二期,实施范围为:总长约286.0m,其中道路长约62.5m,桥梁长约223.5m,标准宽31~34m(不含吊杆区宽度),包含终点交叉口改造,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整体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4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21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1日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金川东路21号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9 栋 1 单元 9 楼 90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9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