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物资搬运服务
二、采购项目的基本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根据院方需求完成指定的物资搬运工作
2.服务期:3年
3.******医院武侯院区和犀浦院区
4.采购限价:人工55元/人/小时;车辆运输500元/车(载重2T车型,含2名装卸工费用及楼层费,运输距离15KM内,超出15KM的每公里费用增加不超过10元)。费用据实结算,3年总费用控制在4.5万元以内,合同期未满,但已到采购限价,合同自行结束。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
5.服务要求:服从院方安排,遵守规章制度,按照院方要求完成相应的物资搬运工作,搬运过程中保护好贵重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供应商在搬运期间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全责,如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事故,或者引发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一切责任。
三、报价要求
1. 报价为服务期内所有搬运服务的一切费用的固定价格。人工单价和车辆运输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2.本次报价方式为邮件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报价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8@qq.com
3.请务必于2024 年6月14日下午5点前发回报价,逾期作废。
4.报价资料必须为电脑打印,报价资料中必须包含报价表、供应商资质材料、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详细信息。并对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详细承诺说明。
5.本项目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我院根据各潜在供应商所报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等在满足我院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者成交。
6.付款方式:单次搬运服务完成后,院方收到服务商提供合格票据及双方签字确认的派工单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7.本次报价有效期为3个月。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医院黑名单的供应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0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