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申报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主管部门******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都江堰市
(四)建设期限: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五)建设内容及标准:坚持突出重点与多元利用,结合都江堰市现有秸秆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实际利用等情况,主要计划从加大推进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及技术推广及培训等7个方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秸秆肥料化利用。依托企业、专合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建设秸秆粉碎翻埋、免耕覆盖、腐熟还田示范基地,推进秸秆机械粉碎翻埋还田、分散堆肥快腐还田等技术,培育和支持建设绿色高效规模化商品有机肥厂,促进秸秆肥料化高效利用。
2.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引导企业建设规模化秸秆饲料精深加工厂、支持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建设秸秆青贮氨化场地,扶持现有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开展以秸秆青(黄)贮饲料、氨化饲料以及秸秆膨化、裹包微贮、压块(颗粒)等为主要方向的秸秆饲料化利用。把秸秆饲料化与调整种植、养殖结构结合起来,推动牛、羊等食草动物产业发展。
3.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和低碳村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生物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燃烧发电等能源化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点,鼓励引进建设秸秆直燃发电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4.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发展秸秆食用菌基料、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加工,推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建立食用菌工厂化项目,大力发展以小麦、玉米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化利用。
5.秸秆原料化利用。在秸秆丰富区域鼓励适度发展秸秆新型板材、建筑材料加工产业和秸秆造纸业。鼓励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板材、非木浆纸、木糖醇、新型材料、降解膜、餐具、乙醇等产品。
6.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支持购置捡拾打捆机、切碎机、小型运输机械等机械设备,培育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形成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立秸秆收集储运服务机制。
7.技术推广。充分利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的技术力量,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对年度任务实施提供精准指导。围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瓶颈,以玉米、水稻、油菜和小麦秸秆为重点,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饲料精深加工、固体成型燃料、秸秆生物炭及炭基肥料等成熟技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现场指导,对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支持标准及范围:本项目财政资金总量442万元,拟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支持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1.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生产厂 房、收储点库棚、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补助不超过30%、国 家级脱贫县放宽到40%(单个企业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 30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其他中省财政资金支 持的不再重复补助。单个企业在生产厂房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 设施设备购置中所获补助,不超过年秸秆综合利用量(吨)(设计利用量)的500倍。
2.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其设备购置和生产厂 房、收储点库棚建设投资按不超过80%补助。
3.秸秆利用还田补助不超过40元/亩,秸秆综合利用 量补助不超过150元/吨。
4.技术推广等相关费用不超过项目资金额度的8%, 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农机专业服 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涉农公司等。
(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须符合省市县相关项目指导文件要求,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三)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填写《都江堰市2025******农村局(详见附件)。
四、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4日
五、项目评审
******农村局于拟2024年2月21日前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涉及镇(街道)以及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六、联系方式
******农村局环保科:吴国艳,******;
詹竣程,******;邮箱:540216817@qq.com。
附件:1.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2.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表
3. 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4. 都江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承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