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T-LZJC-******-39。
二、招标项目:******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机械租赁服务进行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2号楼11楼1101)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注:(1)供应商交纳报名费后,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须自行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造成了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如须变更或改动,须在报名截止当日17:00前,将上述资料交至文件发售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变更申请。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公司名称与投标时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公司名称将不再变更。
4、供应商报名方式及资料:
报名材料: 1、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经工商部门许可经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②加盖公章;③明确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便开标前告知是否达到开标条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
提醒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遗漏相关信息造成投标损失。如果该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2号楼11楼1101)。
八、本投标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2号楼11楼1101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