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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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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3-07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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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BJ-[2024]-0201-CG

项目名称: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98,37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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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京当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

5、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京当镇政府

地址:岐山县京当镇周京街007号

联系方式:******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15号5号楼512、516、5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庆先

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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