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选 通 知 书
******有限公司:
你方于 2024年 8 月 21日10时00分 所提交的 ******学校舍维修及设备采购 ******学校党组会议,根据“三重一大”的原则,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选价:项目成本加合理利润贵公司报价:8000元(大写:捌仟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学校(盖章)
2024 年 8 月 26 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