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购回转轴激光干涉仪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购回转轴激光干涉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PSNJ-JG202410
(三)项目要求:
3.1.项目基本要求
3.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比选申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负责回转轴激光干涉仪的制造、安装、调试、交检等工作。
3.1.2.本次比选拟采购回转轴激光干涉仪一台,其设备主体及所有附件需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
交货日期:自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都江堰市永安大道南一段******有限公司A区。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四、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形;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
4.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近三年的相关项目销售业绩清单;
4.9.提供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4.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各比选申请人进行查询。凡被记录为被执行人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资料
请比选申请人按照所列内容,以邮件形式(邮件名为报名招标项目名称加贵公司名称)发送完整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至******,如资料不全,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
1.2.比选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请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专用邮箱)
1.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合同)
1.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1.5.近一年财务报表资料
1.6.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比选文件的获取
2.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我司会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或微信)。
2.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时须注明:购买比选文件)。
3.比选保证金
3.1.在获取比选文件(标书)后,还需缴纳人民币7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的比选保证金(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账户汇出,比选保证金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或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比选保证金,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缴纳比选保证金)。
3.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比选申请、采购人告知中选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比选保证金,并要求比选申请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比选价格与比选申请人价格差价作为采购人的损失赔偿。
4.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六、交款账户信息
******银行:工行都江堰支行
账号:************8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永安大道南一段179号
邮编:611830
联系人:张连香、******
传真:******
电子邮件:******
八、比选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8.1.比选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8.2.供应商/个人在比选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8.3.比选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选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比选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8.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8.5.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